发布会现场。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尤天竹 文/图)9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构建“五大保护网络”,并设置多重“防火墙”,全力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理解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条例》从“落地落实保障权益”出发,构建“五大保护网络”。一是受教育权保护。受教育权是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基本权利,《条例》规定普通学校不得拒收精神障碍未成年人入读,不得擅自以学生患有精神障碍为由拒绝复课复学。二是劳动就业保护。精神疾病可防可治,让病情稳定或者已经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劳动,使其尽快回归社会,是精神疾病治疗的最终目标。《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为已康复的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指导;对安排精神障碍患者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支持。三是救治救助保护。经调查,70%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属于贫困家庭。为保障这部分群体权益,《条例》规定将精神治疗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门诊精神类基本药物。四是隐私权保护。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个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精神障碍患者也不例外。《条例》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精神障碍患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五是监护权保护。针对实践中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发生“伤人伤己”情形。《条例》明确规定了监护人职责,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妥善看护治疗。《条例》还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常识。
《条例》就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设置了多重“防火墙”:一是严格诊断权。精神障碍的诊断必须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依法作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精神障碍医学检查。二是规范心理咨询行为。针对当前心理咨询机构乱象,《条例》明确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咨询人员行为规范,同时加大行业指导和监管,填补了国家立法上的空白。三是严格限定非自主送医条件。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只有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时,其近亲属、单位、公安机关才可将其送医。四是建立出院与复核机制。精神障碍患者达到出院标准后,医疗机构须立即通知患者及监护人;对出院困难或是找不到监护人的,由乡镇、街道、公安、民政按职责协助其出院并妥善安置,杜绝“无限期被住院”。五是重申法律责任条款。对违法限制患者人身自由、泄露隐私、擅自诊断治疗等违法行为,《条例》重申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理。
通过以上制度设计,《条例》既在“普惠”层面织密了权益保障网,也在“底线”层面扎紧了防范权益被侵犯的制度笼子。下一步,宁夏将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确保制度落地见效,让每一位精神障碍患者都有尊严、有保障、有希望。